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提出以下几种不合理要求,一定要拒绝!
第一种是“扣证件”,指的是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工,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第二种是“乱收费”,指的是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用工为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等费用。大家一定要谨记,找工作不需要缴纳费用。
第三种是“试用期不缴社保”,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不为试用期职工缴纳社保或者约定试用期暂时不缴社保,等通过试用考核后一并补缴等情形。用人单位承诺会补缴,听起来劳动者似乎没什么损失,但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可能使员工在面临医疗、工伤等风险时失去保障。
来源:大学生就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