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报到证》数量十分有限,按毕业生数每人一份。(除考研升学等特殊类型暂不开证以外)
1.《报到证》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蓝色上半联+白色下半联),
蓝色上半联——与毕业证书等一同分发毕业生本人(毕业生本人签收)
白色下半联——放入毕业生档案袋(装档前应仔细核对)
2.《报到证》密切关联: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档案转递确认、省外毕业生户口迁移、毕业离校后报考各类型公招考试手续。请务必保管好!
一、政策依据: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准确把握就业统计指标”,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2021版)》核查毕业去向信息,核对智慧就业平台各项带“*”(红色星号)字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和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14号),落实学院2021届毕业生报到证派遣工作。
3.据厅学工处通知要求,在当前高校毕业生集中派遣期间(7-8月份),仅授权学院受理应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生源数据以《教务部2022届毕业生名单为准》)
二、注意事项:
以专业为单位,预约时间段派遣;
1.坚持分类派遣原则,以毕业生就业意向为准,就业证明材料齐全,经系部、学院核验后分批分类派遣;
2.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兼顾毕业生离校时间节点,也要兼顾毕业生离校各项手续有序办理。
三、平台操作提示:(统计平台:智慧就业)
1.操作步骤:智慧就业——毕业去向信息管理——院系(辅导员账号)请点击——审核通过。
2.辅导员账号(核实就业去向信息、毕业生就业意向、上传证明材料)——请点击——审核通过。
四、建议暂缓派遣类型:
1.经数据比对、核验,被退回数据,暂无法核实的;
2.国家基层项目(含: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
3.地方基层项目(含:选调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等)
4.参加国家、省、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等待正式录用通知的;
5.毕业生应聘所在单位须核验《毕业证书》等毕业资格等待录用通知的;
6.毕业生就业意向尚不明确的;
7.属于待就业类型(含: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的;
8.属于其他暂不就业类型(含:暂不就业、拟出国出境)。